11月9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经济学院、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主办的CMF宏观经济热点问题研讨会(第56期)于线上举行。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中国宏观经济论坛(CMF)主要成员吕冰洋代表论坛发布CMF中国宏观经济专题报告。
报告显示,地方财政运行状况与地方财政收入、支出、转移支付等密切相关,财政体制是影响地方财政收支和转移支付的关键因素,因此,地方财政运行与财政体制密切相关。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财政问题提出三个关键词“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转移支付体系”,均关系到地方财政体制和地方财政运行问题。
2016年以来,全国财政收入状况整体出现下滑趋势。2021年有较高增长,主要是因为2020年受疫情影响下滑,底数比较低导致增长高,当然总量也有增长。今年收入增长下降较大,但支出保持着正向增长。1-9月累计,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3151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4.1%,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6.6%。
分中央和地方看,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2021年有所增长,但近年以来总体呈现下滑趋势,支出增长率整体也处于下降的趋势。中央和地方关系中,中央取得的很大一部分收入是用于对地方的转移支付,2021年中央本级支出是3.5万亿,对地方转移支付是8.3万亿。
地方主要财政收入来源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社保基金收入要封闭运行,只能用于社保基金支出,不能用于其他财政科目调剂。所以,一般看地方财政状况时,主要看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状况。
从税收与一般公共预算增长的状况看,2021年下半年以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税收收入都处在负增长状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税收和非税收入组成。今年税收收入出现较大下降,非税收入处于上扬趋势,形成较大反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率高于税收收入,很重要的原因是非税收入增长速度超过税收收入。
从各省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率来看,今年1-8月,大多数省份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负增长的,正增长的有内蒙古、山西、新疆等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由税收组成,税源变动情况与财政收入增长状况密切相关。黄线为今年各税种增长的状况,可以看到增值税和契税等税收收入处在负增长,正增长幅度比较大的是资源税和耕地占用税等。内蒙古、山西、新疆、陕西保持正增长是有原因的,因为它们都是资源大省。
报告显示,政府性基金收入自去年以来处于下滑趋势。这是由于政府性基金主要来自土地出让收入,土地出让收入下滑使得整体政府性基金收入增长下滑。土地出让收入下滑主要是受到土地招拍挂的影响。今年土地交易量下降明显,这就使得今年前三季度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度没有达到75%。
一般债与专项债这几年都处于增长趋势,特别是专项债。专项债对扩大投资,保持经济平稳运行起到重要作用,其使用也比较透明规范。城投债今年的发行和净融资相比去年都不容乐观。最近几年确实增加了对维持经济平稳运行起重要作用的专项债的发行额,主要投入在基建相关、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上。
对债务可持续状况的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指标:偿债率、利息支出率、债务依存度,地方债负债率。偿债率=还本付息额/(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地方偿债率在上升,利息支出率也在上升。债务依存度和债务负债率能够反映地方的还债能力,这两个指标虽然有所上升,但是幅度不是太大。
地区间有很大的差别。无论是显性债务率(即一般债),隐性债务率,还是广义债务率(广义债包括显性和隐性债),西部地区都是高于东部和中部的。分省份看,有些西部地区省份的广义债务率是高于东部地区省份的。
今年地方财政整体上有很大的压力。财政压力的产生主要与四方面相关:一是财政收入状况,它主要由税源、土地交易变化引起;二是财政支出状况,它主要受政府职能履行状况影响,如疫情反复冲击会使得政府相应支出增加;三是积极财政政策的影响,大规模减税降费会影响财政收入和经济运行;四是本报告所说的财政体制因素。今年继续实行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这对地方财力带有较大的冲击。
2013年以来,我们采用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从2013年到2017年累计降税3万亿,2018年以来连续几年减税降费规模均很大。在中国财政体制中,主要税种是共享的,减税降费势必影响到地方财政收入。今年新增退税减税降费2.64万亿,大规模的减税降费对地方财政收入会产生重要影响。
财政收入下滑使得地方财政运行出现困难,地方一定会采取措施解决这个问题。地方采取的办法是盘活闲置国有资产、与矿产资源、景区经营权等有关收入。财政部发文指出,严禁借盘活资产名义,对无需处置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处置或虚假交易,以变相虚增财政收入。也就是说部分地区财政收入中有来自变相虚增的财政收入。10月14日,财政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明确指出“坚决防止收过头税,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不增加市场主体负担”、“不得通过国企购地等方式虚增土地出让收入,不得巧立名目虚增财政收入,以弥补财政收入缺口”,也就是说这种现象在地方层面一定程度上是存在的。在地方财政困难的大形势下,要更加关注这些问题。
来源:中国宏观经济论坛
记者:王祯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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