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中国宏观经济论坛(CMF)宏观经济热点问题研讨会(第41期)在线举办,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和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联合主办。本次论坛聚焦“双碳目标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及风险挑战”。与会专家建议,应把涉及双碳的产业作为优先扶持、优先投资的领域,把经济复苏、稳增长和双碳经济发展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研究所副所长,中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董事长闫衍代表中国宏观经济论坛发布主报告。报告提出要有序稳妥推进和实现双碳目标。
第一,正确认识和把握碳减排的客观规律,循序渐进,避免运动式“减碳”。未来碳减排仍需加强顶层设计,做好统筹协调。
第二,适度超前投资,加大新能源等领域基础设施的建设。具体包括:投资智能化电网,推动电力行业高效低碳发展;投资储能设备、充电等基础设施,促进新能源发展,推广新能源汽车使用等等。
第三,加大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力度,优化能源产业结构,增加新能源消纳能力;优化能源发展和运输的区域布局;优化能源供给主体结构;同时要重视技术创新,推动能源清洁化。
第四,加大碳减排金融支持力度,丰富绿色金融工具,创新金融支持手段。
报告指出,在实现“双碳”目标过程中,要正确地处理好几个关系:
一要正确处理碳减排与疫情冲击下稳增长的关系,面对三重压力,疫情冲击叠加“双碳”目标的约束,要处理好碳减排和疫情冲击下稳增长的关系。
二要正确处理不同区域的碳排放压力和平衡增长的关系。从东部到中西部,呈现碳排放强度逐步递减的过程;从经济发展水平来看,东中西部又呈现相反的发展水平的差异。因此,不同区域碳排放的压力和区域平行发展是需要处理好的第二个关系。
三要正确处理好碳减排与能源安全的关系。在新能源能完全补足缺口之前,传统能源的退出应循序渐进,不应用力过猛。
四要正确处理低碳转型与防风险的关系。一方面,低碳转型下,高碳行业和相关技术领域可能存在搁浅成本,其信用风险进一步传导到金融机构,或加大金融机构风险敞口。另一方面,转型需求下,产品和服务的低碳技术要求会进一步提升,金融体系在支持双碳目标实现的过程中,在技术投资方面面临风险。因此,在双碳转型过程中,要积极防控重点领域风险,尽快制定行业低碳发展行动计划及路线图,形成负面清单,同时完善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金融行业绿色投资能力。
论坛上,与会专家就“碳减排与防风险之间的关系”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刘元春认为应该在更为宏观的角度来把握这些环保与经济发展参数之间的科学关系,需要进行深度的科学研究。我国经济要走出目前的低迷状态,其中一种很重要的方式就是绿色复苏。这需要国家加大对绿色转型的投资和技术创新,使我国的短期有效需求得到扩张,从而形成一种短期需求扩张,中期供给改善的有效路径。然而对于绿色复苏的投入,对于投入企业来讲是一种负担,并且想要这些投入马上产生收入效应和市场效应是很难的,绿色技术的改造需要相对漫长的过程。这就要求政府要用更大的力气,第一要加大规划;第二要做到一致行动;第三要加大对于绿色投入的前期补贴,形成有效运转的体制和平稳转型的内生动力机制。更重要的是顶层科学设计要避免层层分解,特别是运动式的层层分解,这也是今年经济工作会议所强调的。
中诚信集团董事长毛振华表示,近年来人们对碳减排目标的认识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但有些地区在减排过程中存在“运动式减排”,矫枉过正。当前中央进一步强调“双碳”经济发展的节奏要和当前经济形势紧密在一起,这需要我们进一步梳理正确观念,把长远目标和当前紧迫任务结合在一起,做到正本清源,树立正确的认识。具体看来,要做好以下几点:第一,要把涉及“双碳”的产业作为扶持、优先投资的领域,这样就能把我们的经济复苏、稳增长和“双碳”经济发展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第二,要抓好“双碳”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精确把握实施刺激性政策的发力点,提升货币投放效率。第三,要扶持“双碳”经济的重要产业,加强新能源产业的建设,最后形成我们国家的优势产业。第四,“双碳”经济发展需要建立低排放、绿色发展的文化和人们的生活习惯,这对我国发展转型也是非常重要的。
中国社科院生态文明研究所所长张永生强调应转变认识问题的角度,就是如何让“双碳”目标成为促进经济增长或高质量发展的驱动力。以往的相关研究背后隐含着一个重大理论的前提,假定环境和增长是一个冲突的关系,所以应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平衡。在绿色转型模式下的发展理念、发展内容、资源概念、商业模式、企业的组织模式和体制机制都不一样,环境保护和增长之间成为相互促进的关系。在十八大以后,中国在环境和发展的关系上已经有很大的理念转变,从过去“要我减”到“我要减”。实际上“双碳”背后不只是能源问题,还包括发展范式转变的问题;它不仅是中国的问题,还是全球参与到“碳中和”的行动中。这也意味着工业革命以来建立的传统发展范式正在发生变化。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周宏春介绍了国外两种能源转型模式:第一种模式为美国在1973年提出的国家能源独立,并于2020年做到大概平衡。第二种模式为欧洲开发新能源、绿色非化石能源的方式,目前来看比较成功。我们国家未来能源转型需要认识到以下几点:第一,“碳中和”目标的提出是对生产力要素的价格进行重新界定,或者重新塑造。发展新能源潜力大的地区就有了新的价值,这对生产力的布局会产生新的影响。第二,在能源转型方向上,提高电气化水平也是非常重要的。现在投资或未来增长方向要重视淘汰的传统化石能源和新增发电量之间的平衡,要重视以新能源为代表的能源体系的安全性,特别是在新能源发电上网和消纳等方面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关注颠覆性技术的研发、推广和使用。了解新能源产业发展中的投资风险,对投资风险进行评估。
来源:中国宏观经济论坛
编辑:王祯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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