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书架 | 《ESG与可持续披露准则研究》火热出版,黄世忠教授心力之作

帮助企业高管找到理解ESG议题、准则、框架、法规和最佳实践的方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质量发展,就是能够很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是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 “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必须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2024年4月12日,中国证监会指导上交所、深交所和北交所正式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

2024年5月27日,财政部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标志着我国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拉开了序幕。同时,香港证交所将于2025年1月起强制要求所有香港上市公司在其ESG (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报告中披露气候相关信息。会计师需要学习相关工具包,从而应对相对复杂的ESG报告和合规工作。

ESG概念的出现要追溯它的发展历史。 1916年克拉可(J.M.Clark)在“经济责任变动基础”一文中提出企业社会责任报告(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CSR)的概念,至今已经超过100年的历史。

2005年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UNGC)发表了《在乎者赢》(Who Cares Wins)的研究报告,提出环境、社会和治理(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ESG)报告。

在此之后,ESG日益盛行。2023年堪称可持续发展报告(Sustainability Report,SR)的元年,这一年的6月26日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正式发布了第1号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和第2号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气候相关披露》(以下简称ISSB准则),这一年的7月31日欧盟委员会(EC)正式批准并由欧洲财务报告咨询组(EFRAG)起草的12份欧洲可持续发展报告准则(ESRS),并于12月22日由欧盟官方公报正式颁布,从2024年起开始实施。ISSB准则和ESRS的发布,标志着过去ESG报告框架林立时代的终结和高度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时代的到来,昭示着公司报告由财务报告为主的单一格局向财务报告和可持续发展报告并重的双重格局的转变。未来,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等公共受托责任主体(Public Accountability Entities, PAE)在披露财务报告的同时,必须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

面对这些历史性转变,加强对ESG与可持续披露准则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2024年7月,黄世忠教授领衔的专业著作《ESG与可持续披露准则研究》正式出版发行。本书是我国第一部对ESG和可持续发展报告准则进行系统和深入探索的学术专著,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全书93.6万字,共分五篇,分别为历史沿革与基本理论分析、国际准则与欧盟准则研究、气候披露与漂绿行为研究、最佳实践与典型案例分析、中国准则制定战略与挑战,为学界和业界了解国内外ESG/可持续披露准则的历史演变、前沿动态和热点难点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启示,能够对我国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起到引领作用和作出一定的贡献。

作为会计学者和会计名家,黄世忠教授及其团队从2021年ISSB成立伊始,就持续关注ESG与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最新动态,围绕可持续披露准则的制定和实施开展了系统和深入的研究、调研和培训。黄世忠教授团队认为,推广ESG理念/可持续发展报告,要求企业披露在环境、社会和治理主题方面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完全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是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进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在环境主题方面,推广ESG/可持续发展报告,要求企业披露其自身活动和价值链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及受生态环境的影响,促使其更加注重对气候变化、污染、水与海洋资源、生物多样性、资源利用和循环经济等环境议题的治理和管理,有助于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在社会主题方面,推广ESG/可持续发展报告,要求企业披露其自身活动和价值链活动对关系资本的影响以及受这些关系资本的影响,促使其更加注重对员工关系、客户关系、供应商关系、社区关系、乡村振兴、扶贫济困等社会议题的治理和管理,有助于推动社会公平正义转型。在治理主题方面,推广ESG/可持续发展报告,要求企业披露其自身活动和价值链活动涉及的商业操守、隐私保护、科技伦理、内部管控等信息,有助于企业建立健全环境议题和社会议题的治理体系和治理机制,为企业永续经营保驾护航。更重要的是,从发展趋势看,推广ESG/可持续发展报告有助于企业顺应从股东至上主义向利益相关者至上主义演变的发展趋势,在价值创造中更好地协调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关系,走共同富裕之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在价值创造中更好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作 者 简 介

黄世忠  厦门大学经济学(会计学)博士,现任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厦门大学兼职教授及博士生导师。曾任厦门国家会计学院院长、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银行等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席等。现兼任中国会计学会副会长、财政部可持续披露准则专家组成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ESG专业委员会委员。主要从事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企业合并与合并报表、财务舞弊与报表分析、新经济与新会计、ESG与可持续发展等领域的教学科研工作,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省部级科研课题10多项,在《会计研究》《财务研究》《财会月刊》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0多篇,出版学术著作21部、译著4部,获国家和省部级优秀研究成果奖10多项。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全国首批会计名家,入选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和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项目。

叶丰滢  厦门大学管理学(会计学)博士,现任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教务二处处长。兼任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审计学会理事、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理事。主要从事财务会计与审计、ESG与可持续披露准则、财务舞弊与报表分析等领域的教学科研工作,在《会计研究》《财务研究》《财会月刊》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0多篇,主持或参与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课题10多项,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多部,获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奖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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