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F报告: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中国的相对贫困问题”

5月12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经济学院、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主办的CMF宏观经济热点问题研讨会(第25期)于线上举行。本期论坛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中国的相对贫困问题”,知名经济学家温铁军、叶兴庆、张琦、毛振华、汪三贵联合解析。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中国扶贫研究院院长汪三贵代表论坛发布CMF中国宏观经济专题报告。报告首先分析了中国脱贫攻坚的胜利意味着什么,汪三贵教授指出,脱贫攻坚的胜利意味着绝对贫困的彻底消除,绝对贫困是指人的基本需求,诸如吃、穿、住、饮水、教育、医疗等方面没有得到满足,主要是指人缺乏维持最低生活标准的资源。正因为要解决绝对贫困问题,所以我们提出稳定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即不愁吃、不愁穿,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安全住房,这是我们中国脱贫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此外还要保证收入超过贫困线,去年的标准为人均收入要超过4000元,并且吃穿住、义务教育和基本医疗每个方面都有相应标准。

报告指出,要探究相对贫困的标准,就需要了解制定相对贫困标准的原则。首先,要顺应贫困性质的转变: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人民群众包括贫困群众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尤其是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需求进一步快速增长。其次,应当统筹城乡贫困治理:在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聚集的背景下,中国的相对贫困问题不只存在于农村,而是农村贫困和城镇贫困并重,应统筹解决。再次,标准的制定要有利于实现国家反贫困目标: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并提出“必须健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最后,应逐步接轨国际贫困标准:国际惯用相对贫困标准主要以收入贫困为核心,我国城镇化进程尚未完成、区域发展不均衡,相对贫困不仅是收入分配的问题,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非收入维度的发展差距也是相对贫困产生的重要原因。

报告认为,对于相对贫困标准的设定,存在这样一个可行方案:在精准扶贫阶段,除了收入以外我们已经考虑到多个维度,“两不愁、三保障”至少是五个维度。我国还应该采取多维的方式,还是要延续精准扶贫阶段“一维划线,多维识贫”的做法,要考虑实际生活的各个方面。我们要以收入作为基本的维度,同时建立以公共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多维相对贫困的识别标准。

相对收入贫困线的设定可以借鉴国际惯用的收入比例法,设为城镇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中位数或平均数的一定比例。考虑到平均数易受极端值影响,建议采用中位数。并且这一标准的设定关键在于比例值的确定,要遵循“既不给财政造成巨大压力,又能客观反映相对贫困人口规模”。国际上,一个国家或地区通常采用全国统一标准,并不对城乡进行区分。考虑到我国尚处于相对贫困的初期阶段,我国相对收入贫困线不能机械套用国际标准,建议进行城乡分设并采用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的40%这一比例值。

报告认为,相对贫困的治理需要关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区域与个体瞄准相结合。我国相对贫困人口的区域分布依然具有稳定性,区域性特征仍然明显,中西部地区、山区、少数民族地区等仍然是相对贫困人口的主要“聚居地”。因此,相对贫困治理仍需通过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不断缩小这些欠发达地区与其他地区的差距。第二,由于区域瞄准的漏出性以及致贫原因的多元化、复杂化和差异化特征,个体层面的瞄准仍不可或缺,要根据相对贫困人口的不同致贫原因,采取精准化的贫困治理措施。

其次,城镇与农村瞄准相统筹。能更有效、更具体地观测到城乡之间的相对差距,从而逐步精准地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的均等化,促进相对贫困治理目标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的实现。第二,能更为有效地瞄准在城乡之间流动的贫困群体,帮助流动人口获得与所在地区居民平等的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

第三,重点领域与重点人群并重。就业机会的缺乏是导致城乡贫困人口陷入相对贫困的首要因素,就业保障与就业服务应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贫困治理的优先干预领域。同时,对健康、教育和社会保障等不可忽视的因素,政府应制定更系统、更协调的支持政策。此外,贫困群体尤其是农村相对贫困群体的生活条件同社会一般生活标准相比仍然有较大差距,政府应投入更多资金予以支持。

关于解决低收入问题与缓解相对贫困之间的的异同以及如何缓解中国的贫困问题,各位专家发表精彩演讲。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研究所联席所长、教授,中国宏观经济论坛(CMF)联席主席,中诚信集团董事长毛振华认为,我国大规模减贫的阶段性成功或者绝对性成功,是人类历史上一次伟大的成就。面对新冠疫情的冲击,我国借助体制优势,如期完成了脱贫攻坚的目标。而在整个过程中,最重要的还是就业,目前就业端还是存在一些压力的。所以,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应该进一步认识到,我国刚刚迈过了一个门槛,要继续巩固成果,防止返贫复贫,这是非常艰巨的任务。除此之外,在思想上也要做好调整,理清扶贫攻坚战胜利之后我国面临的形势,在思想上、在行动上、在政策上能够把巩固扶贫成果和继续深入开展减贫工作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克服畏难情绪及自满情绪。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叶兴庆表示,相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两个概念背后的核心实质是一样的,都是在绝对贫困问题消除以后仍需要帮扶的人口。但两者还是有一些差异。我们理解用相对贫困的概念更容易和国际接轨,但相对贫困的概念也会带来一些问题,对于一部分老百姓来讲,搞不清楚什么是绝对和相对。刚刚宣布消除贫困,又冒出一个相对贫困的概念,这会造成混乱。第二,使用相对贫困的概念,偏重于政策分析,因为这个概念有非常完美的计算方法。但是我们要定义一个相对贫困标准,要框定一批相对贫困人口,不仅仅是为了学术研究,很大程度上是要指导我们的工作。从这样一个角度看,用低收入人口恐怕就有它的优势。总体而言,我们主张“十四五”期间使用低收入人口的概念,低收入标准采用农村低保标准,框定出这一批人口后,基本还是遵循目前的政策执行系统,把帮扶政策传递下去,也为企业家等社会爱心人士参与帮扶低保对象和低收入人口提供了一个可行的对象。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教授、中国扶贫研究院院长张琦针对相对贫困发表了两方面见解。一是贫困依然存在。虽然我国解决了绝对贫困,但贫困在新阶段的表现形态和方式有所差异。十九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了相对贫困的概念,以及构建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与此同时,要将相对贫困与当前形势相结合,把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两者结合起来,统一地解决相对贫困问题。二是关于贫困标准及区域设置。相对贫困人口标准按照城乡分别设置,以城镇和居民收入中位数的35%或者40%为宜,主报告中提出了相对贫困多维角度,是非常切合实际的,对于未来缓解相对贫困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福建农林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温铁军认为,“十四五”期间应该以低收入人口这个相对成熟的指标做政策依据,这样使成本相对较低,从而避免之前确定目标贫困人口那样操作带来的成本过高。此外还要考虑如何把现在习总书记所强调的“三新”(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加入到关于相对贫困人口研究以及相应政策制定之中。我们还需要认真考虑中央在五中全会以来明确提出,要把巩固脱贫攻坚的可持续和乡村振兴战略有机整合,其实也就是明确了要用长期的乡村振兴战略方面的各种政策贯彻,来把脱贫攻坚的成果变成一个可持续的成果。至少在“十四五”时期不再用一般贫困的概念,而是用低收入的概念,将更有利于脱贫攻坚可持续和乡村振兴的有机结合。

来源:中国宏观经济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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